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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8 00:05:06

我喜欢作文

【第一篇】:我喜欢作文

我们升入四年级以后,换了一位新班主任,并兼任我们的数学老师。她叫赵红,我们都管她叫赵老师。

赵老师大约30来岁,中等身材,她那白净的脸上嵌着一双有神的眼睛,小巧而端正的鼻子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显得更加精干,她穿的衣服既朴实又大方,衣着总是那么整洁得体。她说起话来和蔼可亲,面带微笑,同学们都很喜欢她。

赵老师讲起课来,细致耐心,条理清楚,而且还富有风趣,同学们都爱听她讲的课。赵老师非常有责任心,在每一次课后,如果有个别同学不理解的或听不懂的,下课的时候她都会耐心地讲解,直到同学完全理解为止。

做为班主任赵老师尽职尽责。她不仅教我们课本上的内容,还教我们许多人生道理。比如说“人永远也不要后悔,只要你当时努力了,结果再坏也没有关系”。当我们取得成绩时,它为我们感到骄傲。当我们遇到挫折时,他鼓励我们要敢于战胜困难。

赵老师是个细心的人,她常常在生活上无微不至的关心着我们。记得有一次,在一个炎热的早上,我们来到操场举行升旗仪式,没过一会儿,那炎热的阳光越来越晒,班上的一位同学突然晕倒了,赵老师看见了三步并成两步地跑了过去扶起了那位同学,问她哪不舒服?用不用去医院看看,赵老师确认这位同学没有什么大碍,便把她扶进了教室。这件事使我很受感动,也感动了所有的同学。

升入五年级以后,赵老师就不再担任我们的班主任了,在这短短的一年里,我们和她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就像知心的朋友在一起,无话不谈。我从赵老师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让我受益匪浅,会感染我的一生。

我喜欢我的班主任—赵老师

【第二篇】:我喜欢作文

我有很多朋友,可是我最喜欢的朋友就是胖胖。去年,我在乡下爷爷家过暑假,认识了爷爷邻居家的孩子胖胖。听说胖胖一出娘胎就有10斤重,他比我小两岁,可胳膊比我的腿还粗。

胖胖见我是上海来的,非常好奇,经常问这个问那问个没完。一天,他对我说:“你们那里有高楼大厦大工厂,我们这里有个大桃园,你见过吗?”他说话的语气,不亚于我炫耀华亭宾馆、国际饭店。听说我想去看看,他拉着我就走。

那桃园的确很大,一眼望不到边,一排排矮矮的桃树上,绿叶间挂满了扁扁的桃子,像夏夜里的星星一样多。胖胖说这是蟠桃,剥了薄皮,嘴唇一吮尽是蜜一般甜的汁水,都是出口的。我顺手摘下一个,胖胖却叫了起来:“你怎么能偷……”偷?我脸上火辣辣的,扔了桃子就跑,心想再也不理睬他了。

没想到,晚上我乘凉时,胖胖提着小竹篮来了,他不好意思地说:“你是客人,摘个桃子也没啥。喏,这是我家自己树上的蟠桃,你吃吧!”我也不好意思起来了……

暑假即将结束,我要回上海了,他送我到车站;汽车开动了,我挥着手说:“胖胖再见!”胖胖流着泪水:“再见!”我们分别至今近一年了,但我一想起那蜜汁蟠桃,眼前就浮现出他的身影。

胖胖是我最喜欢的朋友,我期待着跟胖胖的再一次见面。

【第三篇】:我喜欢作文

从入学到现在,有好几个老师教过我,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现在的班主任——邓老师。喜欢她的平易近人和幽默风趣。

她中等身材,皮肤略黑,双眼皮,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显得炯炯有神,她那悦耳的声音和鲜明的个性,个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的讲课水平一级棒,又是一个严与慈完美结合的老师。在课堂上,她严格要求我们,给予我们知识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当我们犯了错误时,她总能微微一笑,给我们讲述这样做的坏处,从不乱发脾气。

记得开学第一天,和邓老师初次见面,她就介绍她自己:“同学们,你们好!以后,我就是你们的班主任了。我姓邓,大家可以叫我‘老邓’。不过,在校不能这样叫我哦,这个名字是你们在校外遇到我才能叫的哦!还有,叫的时候,要小声点,免得你们爸妈听到,又得说你们不礼貌了!”其中一位同学听了,就问“老邓”:“你叫我们小声点,你听不见怎么办?”“老邓”回答:“没关系,我有‘顺风耳’!”“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一阵大笑声扑“耳”而来。原来,“老邓”这么平易近人啊!

还有一次,她正在给我们上课,全班同学几乎都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之中,只有一个同学转过头和后面的同学正在喋喋不休地说得正欢,好像不知道现在在上课似的。这时,邓老师发现了,不但没有发怒,而且还对那个说话的同学挥手,并笑嘻嘻地叫:“嘿!***,我在这里ni!”全班同学顿时大笑起来。那个同学脸立即通红到了耳根,不好意思地回过头来,认真地听“老邓”讲课。你看,“老邓”是不是很幽默?

所以,我喜欢她,不是没道理;爱她,更不是没道理。她的音容笑貌,在我心中生根;他的平易近人,在我心中发芽;她的幽默风趣,在我心中开花;她的兢兢业业.诲人不倦,在我心中结果......

【第四篇】:我喜欢作文

01年冬季,爷爷搂着一岁的我和两岁的姐姐留下了一张最有意义的照片。爷爷喜欢喝酒,每天午饭和晚饭都会喝上几口,他也常常做一些出乎人意料的事情。但是,爷爷不太爱笑,平时总是板着脸。

那天晚上,爷爷招来了许多亲朋好友。尽管家里被弄得一团糟,却非常热闹。我跟姐姐在卧室里自顾自得捉迷藏(当时没有开灯)。我俩玩得满头大汗,我还经常耍赖,时而在窗帘边偷偷看姐姐藏在什么地方,时而还没数完数就跑出来抓人。正当我俩玩得高兴的时候,卧室门开了,射进了耀眼的光芒。我连忙捂住眼睛,偷偷地从手指缝里往外瞧,原来是爷爷!爷爷把我俩抱出去,我和姐姐坐在爷爷的肩头“咯咯……咯咯……”笑起来。

一到客厅,客人们的目光瞬间聚集到我和姐姐的身上,我心惊胆战地看着他们,而姐姐却大方的朝他们微笑。客人纷纷说道:

“这两个小孩长得真俊!”

“大叔,你养了这两个小孩真是你的福气哇!”

……

爷爷依旧面无表情。

这是妈妈拿着照相机进来了,客人们知道爷爷要照相,纷纷把沙发让出来,争先恐后地抢到妈妈的背后帮妈妈寻找角度。就这样,我一本正经地坐在爷爷的左腿上,姐姐则骑着一只布老虎在爷爷的右边,还伸出左手紧紧地搂着我。或许是我俩的姿势太过逗人,爷爷竟露出了难得的笑容。就在这时,“咔嚓”一声,妈妈给我们留下了这张珍贵的照片。

直至现在我还时不时地拿出照片来看。这张照片不仅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美好回忆,也承载着我对已去世的爷爷的思念之情。

【第五篇】: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自由,能像风一样四处飘荡。钱钟书说:“生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我想我也许就是这城里的人,我想挣脱束缚,逃离这里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我喜欢阳光,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很坚强,可当脆弱真正来临时才知道自己无处可逃。当自己第一次离开家,来到学校时,思念在我的心里疯长,我只想回家,想念家的感觉,于是便喜欢上了阳光,因为它暖暖的,温馨的,有家的感觉。喜欢躺在软软的草地上,空中掺杂着泥土与青草混合的味道,身上有暖暖的阳光照耀,我想这也是种幸福抑或是一个人拖着长长的影子跳跃在灿烂的阳光之下,这是我所喜欢的感觉。

我喜欢涂鸦,上帝说一切都需要诠释,一切都是涂鸦,我就想写自己所想写的,安妮宝贝说,每一个写字的人都有一个寂寞的灵魂,曾将这句话写在作文里,可老师用显眼的红笔勾出来,并批注:太消极,可我并不觉得,我喜欢涂鸦,喜欢写下自己所想留下的文字,而每当这时却是因为心里的寂寞和无助。

我喜欢黑夜,顾城说,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要用它去寻找光明。我想我喜欢黑夜有时仅仅是逃避光明,黑暗给我一种安全感,它是一个屏障,一个人躲在黑夜里,寂静得就像全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没有害怕,剩下的只有心的宁静。

我喜欢旅行,我想踏过余秋雨笔下的历史,我想追寻三毛走过的足迹,我想赤着脚丫在周庄的凉凉的青石板上跳跃,我想去古老的胡同里,看那长满青石的墙壁上爬满了郁郁葱葱的爬山虎或是长青藤。我想去繁华的大都市,看那繁华背后还剩下什么。

喜欢的事很多,有时也许真的是喜欢的没有什么理由,而我就想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快乐多一点,忧伤少一点。

【第六篇】: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而犹未悔”。

“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每当吟诵起这些句子,都会有如波涛汹涌般拂过心头的感觉。与心灵相触的刹那,总会激起万千的思绪。总想回到那个悲情的时代,目睹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

时光正飞速倒退,我似乎来到了公元前305年的楚国。见证了你被怀王逐出郢都,流落到汉北的孤独生活,以及最后投江自杀的的悲壮场面。

夕阳西下,在晚霞的映衬下,西边的天空如同血染一般。而你却在江边独自徘徊,眼神忧郁,表情凝重。往昔的鹅冠博带,稍长刚劲的胡须,特别是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似乎已不见了踪影。现在的你还是你吗?披散着头发,颜色憔悴,形容枯槁。当微风徐徐吹过时,掠起你那微白的头发时,不禁让我潸然泪下。在郢都还不曾见你有白发,现在却如此苍老!唉……

残阳如血,江边死一般的沉寂。蓦地,两只鸟儿掠过江面,打破了这沉寂。听到你正高声对着江水大呼“高尚的人谁能让自己高洁的品格蒙受世俗的侮辱?我宁愿投入长流的江水,把自己埋葬在鱼肚里好了,怎么能让清白的颜色受到世间的污秽的沾染呢?”语调低沉而激昂,而我听着却是那样的撕心裂肺。

也许是你因为郢都沦陷,也许是你因为悲愤而绝望。也许是你因为对人世也没有任何的留恋。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你毅然抱石投江。在你落水的瞬间,波浪翻腾,大雨倾盆而下。它们为你的失去伤心落泪。我不禁要问:你的死值得吗?真的值得吗?

屈原啊!屈原,我们会永远记得你。记得你的正直,记得你的忠贞,记得你爱国的赤诚之心。你离我们远吗?

【第七篇】:我喜欢作文

很多人喜欢红色,因为红色代表喜庆;不少人喜欢绿色,因为绿色代表和平。然而我却偏爱蓝色——因为它象征着科学与未来。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远山,远山是蓝色的。见到远山我就遐想,除了山石和树木还会有什么呢?小鸟?浮云?山泉?瀑布?嗯!也许还有矿藏呢!什么金矿、银矿……最好是蓝宝石矿。

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大海,地球上大部分都是海洋,所以地球是蓝色的。记得我六岁时和爸爸去过南戴河,刚到海边大海给我的感觉就是那样的宽阔!我高兴极了,恨不得马上也容入这宽阔的海洋!我和爸爸一起蹬上了捕渔船,心嘭嘭地跳的快极了。船开动了,海岸线渐渐离我们远去!看呀,船工捕上一大堆小鱼、小虾!咦?还有小墨斗鱼呢!嘿!煮熟以后还真好吃呢!大海有无限的资源供人类享用。我喜欢大海,因为大海是蓝色的,大海很神秘,它深不可测。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天空。

天空中的星星可真奇怪!一到夏天就蹦出那么多;可一到冬天它们又变的稀少了许多。月亮更奇怪了,它时圆时缺;圆时像玉盘,缺时像小船。那么神秘的太空需要我们去探索。蓝色带来如此多的奥秘,我怎么能不喜欢它呢?

【第八篇】:我喜欢作文

如果有人问我喜欢什么小动物,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

因为我属狗,不知为啥我对狗天生就有一种莫名的好感。那年我和爸爸妈妈逛街,在一家宠物店看见一只又小又可爱的狗狗,于是我便将它买了下来。再后来,我给它起了个名字—菲菲。

菲菲刚到我家时眼睛还没睁开呢。我们全家人把它当婴儿一样细心照顾,给它喂奶子、铺床、盖房子…终于它睁开了两只葡萄一样水灵灵的大眼睛。菲菲渐渐长大了,它很好动,只要一看见我就粘,可是我一点也不讨厌它。

菲菲的毛色很漂亮,全身褐色,越到腹部毛色越淡。两只小耳朵短短的,鼻子就像镶嵌在毛球球上的一粒小扣子,可爱极了。四只小腿结实而有力,跑起来节奏感很强。记得一次爸爸骑摩托车去姑姑家,它居然也跟来了。跑起来像骏马一样,有时甚至超过摩托车跑到前面,还不时回头看一眼我们。好像在挑衅:“来啊,和我比赛。”

菲菲吃饭也很有趣。我扔一块肉骨头过去,它立马跑过去,两只前脚死死摁住,怕被别人抢似的狼吞虎咽。可要是我扔出去一个假骨头,它就跑去给我捡回来,好像在说:“我又不是傻瓜。”最好笑的是它撒尿的动作,有时一只后腿翘起,有时两前脚着地,两后腿腾空倒立。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菲菲,它既聪明又可爱。现在它已经正式成为我家的一员了。

【第九篇】:我喜欢作文

看了题目,你一定会感觉到奇怪吧!讨厌和喜欢,不是反义词吗,又讨厌又喜欢不是自相矛盾吗?大家继续往下看就知道了。

我是一个活泼的小女孩,在班里人缘好,班里的女生全是我的好姐妹,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可是,其中,一位某某某同学却让我又喜欢又讨厌。

先说说为什么喜欢她吧!

1、她很可爱。她整个人胖嘟嘟的而且不是一般的那种胖,而是让人看了很想捏的可爱胖,她皮肤白白的让我很喜欢而羡慕。

2、她会在我失落的时候安慰我。一次,我因为忘记把课作拿过去,而被郑老师大骂了一顿,哭了,她和另一个某某某马上跑过来安慰我:“小高高,你别哭了,被郑老师骂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也被骂过了吗?……”我虽然还是闷闷不乐,但心情舒服多了,她还见我不开心就继续想方设法的逗我笑。

再说说讨厌的地方吧!

1、她有公主病。她是独生女,父母只有她一个孩子,所以就宠着她。让她形成了一种以自己为中心的思想方法,总爱不顾别人的感受,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或者说自己忘了什么,就会赖到别人头上来,怪她没有提醒自己。

2、她没有耐心。比如说你在做作业,她突然转过来,要拿你的作业过去抄一题的答案,你跟它说等一下,马上就好,等你把这道题做完。她就马上转过去问别人,让你只见她的秀发而不见她的脸蛋。

这就是这么一个让我讨厌又喜欢的朋友,你说,什么时候才会改掉我讨厌的,变成让我完全喜欢的朋友呢?

【第十篇】:我喜欢作文

如果你到我家的话,一进屋门便会看见我的书桌上摆着一个圆圆的脸,头上长着一对铁耳朵,到了时间就‘锐话”的东西,这便是烟台产的名牌产品——梅花牌闹钟。

这架小闹钟小巧玲珑,很招人喜爱。它并不像人们所向往的“天王”、“巨星”一类金表的经济价值那么昂贵,但它却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它能准时提醒人们做该做的事情,使人们珍惜自己的第二生命—一时间。它对人们无所求,这也许就是我喜爱它的主要原因吧。

记得爸爸把它买回来的第二天早晨,妈妈走出厨房刚想叫我起来吃饭,一抬头,看见我正坐在桌边看书呢,便奇怪地说:“呶,今天的太阳从西边出来呀,你怎么起得这么早呢?”(因为我每天都有睡懒觉的习惯)我神秘地指了指桌上的小闹钟说:“是它的‘功劳’。”妈妈会意地笑了。自从有了这架小闹钟,我就乖乖地听它指挥,有规律地作息。每天早晨五点它亮起嗓子喊我起床,晚上九点它又铃铃铃……催我休息。

小闹钟报时很精确,每当我看见它那圆圆的脸和那对闪亮的铁耳朵时,便觉得可爱。看见它脸上不停转动的表针,尤其是那大秒针嘀嗒、嘀嗒……转个不停,仿佛是人的心脏一样有规律地跳动着,仿佛在催促我,激励着我,叫我顽强地生活,积极地学习,努力奋进。

这架小闹钟将永远是我学习征途中的忠实伙伴。

【第十一篇】: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在飞扬的城市,将喧嚣与浮华化为一夜静静的沉思,在咖啡的香气中结束一天的劳累。

我喜欢躺在马路边的草坪,细数城市的繁华与沧凉。

我喜欢将高高束起的马尾放下,让头发尽情的飞舞在空中,调皮的发丝轻轻的划下一个弧线,勾勒出我轻快的歌声。

我喜欢宁静的乡村,将清新与安静化为一曲悠扬的笛曲,在蝶花的清香中开始一天的繁忙。

我喜欢走在泥泞的小路,任凭泥土弄脏裤角,拈一朵不知名的野花,细数它生命的痕迹。聆听牛群叮铛的响铃,摇成一曲乡村之歌,好像我无忧的童年。

我喜欢阳光的热情,将温柔与热烈化为一束暖暖的阳光,让温暖的感觉浸满心田。发热的手指在杯上留下淡淡的温润,微微的暖风唤醒沉静的心。

我喜欢将手伸在阳光下,阳光如水般流淌下来,瞬间透明的指甲闪耀着晶莹的光,苍白的肌肤露出俏皮的粉红。

我喜欢阴雨的缠绵,将惆怅与忧伤化为一帘雨水,冰凉的感觉淌入心房,凌乱的发丝沾满了雨水的清新。

我喜欢不打伞站在雨下,让雨沿着漆黑的发丝流到身体的每个地方,弯弯的睫毛挂着一颗水珠,重重的垂落下调皮的欢欣。

我就喜欢!

【第十二篇】:我喜欢作文

他,在我伤心时,宁愿当我的开心果,逗我开心;他,再与我争吵后,又主动跟我道歉,像个天真的小孩,;他,在我受欺负时,挺身而出,像一面坚强的后盾,保护着我……

他——就是我的哥哥。曾经让我欢喜让我忧的人,却又是我最喜欢的人!

或许,比起父爱母爱,哥哥对妹妹的关心和爱实在来得过于渺小。可就是那一点点的爱,给我带来无比的快乐——

那年,爸爸妈妈出去打工了,我才四岁。

一天,哥哥出去了,我坐在地板上看着门前几个比我大两三岁的哥哥们在玩。看着看着,我感觉到累了,就睡了过去。过了一会,正沉浸在美好梦里的我,突然感觉到头上一阵剧痛袭来。我刚刚舒展的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刚刚微笑的脸颊顿时晴转阴。我缓慢的张开眼睛,寻找着打我的那个人。可面前出现的是一张张奸笑的脸。那些男生讥讽道:“你看她,被我们打了,哈哈!他真笨!!哈哈!”瞬间,不争气的眼泪夺出眼眶,犹如断线了的珍珠,不住的往下落。我是那么无助……

忽然,熟悉的脚步声响起。我的心沸腾了。我知道,是哥哥,是我最亲爱的哥哥,是拯救我的天使来了!!

只见,哥哥一把把他们推开他们,咆哮道:“你们要是再敢欺负我妹妹,我打死你们!!”那些可恶的男生早已跑得无影无踪。哥哥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关切的问:“妹,你没事吧?”“我没事,呵呵!哥哥,你没事吧?”“我也没事!”随即,哥哥露出了一个阳光般的微笑。那笑,如同三月春光,温暖我的心灵,让我受伤的心,顿时得到了最好的安慰……

他,我的哥哥,我最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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